信義角度 – 疫情突顯失業援助金的必要

政府5月推出「保就業」計劃,但先天缺陷是支援僱主,而非直接支援工人。

02.2021Service

疫情「清零」的目標,未見有短期可達成的徵兆;踏入2021年,香港人仍要與疫症共存一段不短的時間,相信已是不爭的事實。過去一年,民生大受打擊,政府無疑推出了不少紓困措施,但不少都是應急思維,今天,實在要重新思索。

疫情固然影響了整個社會各方面,但對基層市民,特別是在經濟上的衝擊尤甚,他們所需的支援,也更急切。

根據政府1/2021公報的資料,2020年底的失業率為6.6%或以上,是16年來的新高;就業不足率則達3.4%,兩者加起來佔勞動人口近10%,接近40萬人。

面對失業浪潮,政府去年5月推出「保就業」計劃。計劃旨在透過向僱主提供支付員工薪金的財政支援,以保留可能會被遣散的僱員。不過,計劃的先天缺陷是支援僱主而非直接支援工人,且也非針對受影響行業。

姑且不討論個別僱主可以一方面得到支援,另一方面透過計劃只求保持聘用人數但大幅減薪,甚至辭退原有工人,再聘請較低薪員工,令計劃保了就業人數,卻保不了僱員收入;不少評論也早指出措施只可「拖延」裁員,而不能真正「保就業」。

另一方面,非針對受影響行業的「保就業」計劃,也在政府一再強調抗疫造成龐大財政承擔/赤字下,出現大量的資源「浪費」:一些在疫下不受影響,甚至「受惠」的行業(如醫療、清潔、物業管理……等)也一律領取大量津助;甚至出現政府一方面向大型超市企業提供資助的同時,又要他們將津助部份金額「回饋」社會的矛盾局面。

當今天疫情持續,早陣子國泰航空大幅裁員,終結經營港龍,其實已是預警,政府必須改變支援基層僱員的方向。與其以「間接」的方法,透過僱主「保就業」,不如直接針對失業及就業不足的僱員,提供經濟支援。例如僱主必須依名單將「津助」給予受影響的僱員,或讓受影響工人直接申請經濟支援。方法可以討論,但目標必定要是直接支援收入下降的基層。

疫情下,雖然政府也暫時放寬健全人士申領綜援的資產限額一倍,但也只是針對「山窮水盡」的一群,而非惠及普遍市民,且綜援的負面標籤,使有需要的一群也往往卻步。為什麼政府可以慷慨資助全不受影響的大企業,卻不能直接支援受影響的基層?

長遠來說,政府應從今次的事件,認真考慮推行坊間提出多時的「失業援助金」或「失業保險」,讓市民有更大的經濟保障。

 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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